罢免
bà miǎn
词语解释
拼音: bà miǎn
注音: ㄅㄚˋ ㄇㄧㄢˇ
词条: 罢免(罷免)
详细解释:
◎ 罢免 bàmiǎn
(1) [recall]∶选民或代表机关撤销所选出的人员的职务
常委会由代表大会选举或者罢免
(2) [unmake]∶免除官阶或官职
人民选举了我,因而他们也可以罢免我
1. 免除官职。 唐 刘禹锡 《谢窦相公启》:“昨蒙罢免,其守丘园。”《旧唐书·睿宗纪》:“先是, 中宗 时官爵渝滥,因依妃、主墨敕而授官者,谓之斜封,至是并令罢免。” 明 张居正 《遵谕自陈不职疏》:“愚臣为不职之尤,特赐罢免,以儆旷瘝,别求贤哲。” 廖仲恺 《三大民权》:“这一试真利害, 北京 根深蒂固的几个大官也就罢免了,政府对于 欧洲 和会的约也不敢签了。”
2. 选民或代表机关撤销所选出的人员的职务。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